处警民警运用兵器、警械时,应当恪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运用警械和兵器法令 》等有关规则。
警械,是指人民警察依规则配备的警棍、催泪弹、高压水枪、特种防暴枪、手铐、脚镣、警绳等警用器械。
人民警察遇有以下景象之一,经正告无效的,能够正常的运用警棍、催泪弹、高压水枪、特种防暴枪等驱赶性、制服性警械:
4、强行冲越人民警察为履行职责设置的戒备线、以暴力办法抵抗或许阻止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的;
人民警察依法履行下列使命,遇有违法违法分子或许逃脱、行凶、自杀、自伤或许有其他风险行为的,能够正常的运用手铐、脚镣、警绳等束缚性警械:
3、法令、行政法规规则能够正常的运用警械的其他景象。人民警察按照上述规则运用警械,不得成心形成人身损伤。
人民警察判明有下列暴力违法行为的急迫景象之一,经正告无效的,能够正常的运用兵器:
2、绑架航空器、船舰、火车、机动车或许驾驭车、船等机动交通工具,成心损害公共安全的;
4、运用、爆破、剧毒等风险物品施行违法或许以运用、爆破、剧毒等风险物品相威胁施行违法的;
5、损坏军事、通讯、交通、动力、防险等重要设备,足以对公共安全导致十分严峻、急迫风险的;
7、国家规则的保镳、护卫、戒备的方针和方针遭到、损坏或许有遭到、损坏的急迫风险的;
10、以暴力办法抵抗或许阻止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许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
施行放火、决水、爆破、凶杀、掠夺或许其他严峻暴力违法行为后拒捕、逃跑的;
人民警察按照上述规则运用兵器, 来不及正告或许正告后或许会引起更为严峻损害结果的,能够直接用兵器。
1、发现施行违法的人为怀孕妇女、儿童的,可是运用、爆破、剧毒等风险物品施行暴力违法的在外;
2、违法分子处于大众集合的场所或许寄存很多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风险物品的场所的,可是不运用兵器予以阻止,将产生更为严峻损害结果的在外。
人民警察运用兵器形成违法分子或许无辜人员伤亡的,应当及时抢救受伤人员,维护现场,并当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许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陈述。
当地公安机关或许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接到陈述后,应当及时进行勘验、查询,并及时告诉当地人民检察院。
当地公安机关或许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应当将违法分子或许无辜人员的伤亡状况,及时告诉其家族或许其所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