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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鱼体育app下载: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额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8 11:07:48来源:乐鱼体育app下载地址 作者:乐鱼体育app官网下载
产品介绍

  原标题: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额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额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拟变更后募投项目:三一重能智能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三一(巴里坤)风电装备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项目总投资78,687万元,拟使用原募投项目“三一张家口风电产业园建设项目”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16,504.00万元用于本项目,同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3,496.00万元增加投资额,合计拟使用4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本项目。本项目其余所需资金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计划建设标准工期350天。

  ●本次变更是公司考虑市场、行业环境的变化,根据项目实施的真实的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调整将进一步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优化资源配置,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一重能”)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额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如下:

  2022年4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同意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17号),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8,285,715股,发行价格为29.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1,091.43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4,021.5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7,069.86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这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做了审验,并于2022年6月17日出具了《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283434_G03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这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47,069.8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243,890.72万元。

  2、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基于公司战略布局考虑,同意将新建大兆瓦风机整机生产线项目变更为郴州三一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产业园项目,并同意向新项目实施主体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三一重能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3、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7.31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7%。

  (3)原项目的实施方式:本项目拟通过新建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引进先进的生产线及检测设备,扩充人员团队,提升公司风电叶片智能化、柔性化生产能力和效率。本项目通过在线灌注技术进行大型叶片的壳体、主梁及腹板的制造,提高叶片灌注质量;通过机器人打磨工艺进行风电叶片涂装前表面处理,提高生产效率;通过在线涂胶技术、粘接合模工序进行胶粘剂施涂。

  (4)原项目计划进度:本项目预计建设期共计2年,包括厂房建设、设备采购、安装调试、人员招聘、投产运行等阶段。

  (5)原项目拟投入金额和构成明细:项目总投资约51,260.0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16,504.00万元。

  (6)原项目实际投资进度:截至公告披露日,已实际使用募集资金0元,累计投入进度为0%。

  项目变更主要基于国家和风电行业发展的新趋势及企业未来的发展战略考虑,将“三一张家口风电产业园建设项目”变更为“三一重能智能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能够利用新疆区域丰富的风力资源,新建联合厂房生产风力主机与叶片,提升公司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先进水平的风电主机与叶片生产规模,填平补齐柔性生产线部分设备,解决生产瓶颈,提升产品质量,完善公司在西北区域“大兆瓦主机”和“大兆瓦大尺寸叶片”的开发与制造,增强企业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且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西北区域产品供应能力,创造良好效益,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公司在风电行业的领先地位。

  实施方式:本项目主要生产的产品为风力发电机主机及叶片。新建联合厂房、综合楼、门卫、垃圾站、废钢库、危废库、化学品库、综合站房等。叶片厂房主要工艺设备有模具自动监控系统集成、大面自动打磨、全自动拉挤线、模具和行车等。主机厂房主要新增设备有行车、龙门吊和拧紧机器人等。

  本项目总投资78,68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67,396万元,流动资金11,291万元。固定资产投资中,建筑工程费40,652万元,设备购置费等20,000万元,其他费用3,535万元(含征地费用1,300万元(补贴减免后) ),预备费用3,209万元。

  公司拟使用原募投项目“三一张家口风电产业园建设项目”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16,504.00万元用于本项目,同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3,496.00万元增加投资额,合计拟使用4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本项目,本项目其余所需资金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

  (1)风机产品相关技术研发是公司主要科技创新领域,也是风电行业的核心科技创新领域之一,本募投项目主要投资于风力发电机主机及叶片的研发、制造与销售,将提升公司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先进水平的风电主机生产规模,填平补齐柔性生产线部分设备,解决生产瓶颈,提升产品质量,符合重点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的要求。

  (2)项目建设是三一(巴里坤)风电装备有限公司根据国家和风电行业发展趋势及企业发展的策略,利用新疆区域丰富的风力资源,新建联合厂房生产风力主机与叶片,提升公司具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领先水平的风电主机与叶片生产规模,填平补齐柔性生产线部分设备,解决生产瓶颈,提升产品质量,完善公司在西北区域“大兆瓦主机”和“大兆瓦大尺寸叶片”的开发与制造。项目建设能够满足国家对风电行业高效、环保、节能要求,能有效利用内蒙古风电市场资源、扩大生产规模、提升产品质量,满足日益严格的安全和节能环保要求。通过项目的实施,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3)本项目本着节俭和技术升级的原则,选用成熟可靠、满足产品技术要求和生产效率的先进设备,在国产设备不能满足工艺要求情况下选用进口设备,建设先进的工艺和设备生产线,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业中领先,不仅能保证高品质产品质量,还具有适应多品种、柔性生产方式,使企业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赢得市场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4)投资主要用于先进生产设备购置以及必要的土建、公用配套设施改造,投资重点突出。

  (5)本项目可充分享用园区相关优惠政策,充分利用其优越的建设条件和基础设施,为当地经济发展及发展目标的实现做出积极的贡献,项目得到了各级管理部门和园区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

  (6)本项目总投资78,68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67,396万元,流动资金11,291万元。固定资产投资中,建筑工程费40,652万元,设备购置费等20,000万元,其他费用3,535万元(含征地费用1,300万元(补贴减免后)),预备费用3,209万元。

  通过对本项目的市场预测、建设方案、投资估算和财务分析研究,可以认为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市场前景看好,建设规模适度,技术上是成熟、可靠的,经济效益好。

  项目投资所得税前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6.44%,财务净现值(ic=12%)为 78,800万元;项目投资所得税后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2.96%,财务净现值 (ic=12%)为58,781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均大于行业基准收益率和银行贷款利率,说明项目有较好的财务盈利能力,财务净现值均大于零,说明本项目在财务上是可以接受的。项目投资所得税前的投资回收期为5.38年(含建设期),所得税后的投资回收期为5.89年(含建设期),表明项目的投资能及时回收。

  投资利润率为23.03%,投资利税率为38.60%,以上指标表明:本项目的投资利润率、投资利税率均高于同行业的平均指标,说明项目的经济效益较好。

  市场风险是项目遇到的重要风险之一。它的损失主要表现在项目产品销路不畅,原材料供应不足,以至产量和销售收入达不到预期目标。本项目的市场风险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市场供需实际情况与预测值发生偏离;二是项目产品市场竞争力发生重大变化;三是项目产品和主要原材料的实际价格与预测价格发生较大偏离。本项目市场风险主要是由于柴油机制造行业产能持续扩张,供需不平衡矛盾更加突出,卖方市场竞争的加剧将加大项目市场风险等。原料成本(主要是钢铁、铝材、辅料等)的价格波动给企业的经营带来一定风险。随着钢铁、铝材、辅料等价格的上升,产品销售价格也应随之上升,但销售价格在时间上相对滞后,因此将带来短期经营风险。

  项目采用技术的先进性、可靠性、适用性和可行性与预测方案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生产能力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增加,产品质量达不到预期要求。本项目为公司升级换代的产品,存在一定技术风险。

  项目资金来源的可靠性、充足性和及时性不能保证,导致项目工期拖延甚至被迫终止;由于工程量预计不足或设备、材料价格上升导致投资增加。本项目投资规模较大,资金来源得不到保障会影响项目的开展,进而影响项目收益。若销售收入达不到预期目标,企业不能及时还款,则会增加企业债务费用。

  由于项目组织结构不当、管理机制不完善等因素,导致项目不能按期建成;未能制定有效的企业竞争策略,而导致在市场竞争中失败。

  由于政府在税收、金融、环保、产业政策等的政策调整,使税率、税种、利率、汇率、通货膨胀率发生变化,导致项目原定目标难以实现甚至无法实现。

  募投项目的实施尚需办理验收等手续,同时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发展等多种因素影响,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

  (1)在市场风险防范方面,加大市场开发力度,确保目标市场份额;加强管理,保证产品质量,不断降低成本,使产品更有竞争力。利用公司的企业优势做好联合采购工作,将原料价格波动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降低原料价格风险。

  (2)在资金风险防范方面,做好与股东和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加强项目建设投资进度组织,保证各阶段的资金及时到位,以保证项目按计划完成,使预测的各项财务指标实现。

  (3)在其他风险防范方面做好项目前期基础资料收集工作,尽量细化设计任务书;对招标单位进行仔细调研、严格考察,选择好施工单位和设备供货商。

  由此可见,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预测前景广阔;项目工艺先进,新增设备选型符合国情,物料及能源供应均可保证,环保节能措施可靠;经济分析结果表明,项目财务指标良好,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负债偿还能力较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公司全资子公司三一(巴里坤)风电装备有限公司为变更后的募投项目“三一重能智能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进一步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效果,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16,504.00万元、超募资金不超过23,496.00万元向三一(巴里坤)风电装备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并全部计入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三一(巴里坤)风电装备有限公司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三一(巴里坤)风电装备有限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募集资金,并对募投项目实施单独建账核算,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新项目实施主体即全资子公司三一(巴里坤)风电装备有限公司将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募集资金存放的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待增资款项到位后,将存放于三一(巴里坤)风电装备有限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公司与三一(巴里坤)风电装备有限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变更后的三一重能智能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已完成项目备案、环评审批。

  八、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额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额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公司综合考虑市场、行业环境的变化,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调整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优化资源配置,符合重点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额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时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明确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额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符合重点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的要求,有利于降低投资风险,避免造成资金和资源的浪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现行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额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额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符合重点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的要求,有利于降低投资风险,避免造成资金和资源的浪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额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额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经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额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新项目符合募集资金重点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降低投资风险,避免造成资金和资源的浪费。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额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投资项目金额及资金来源:项目预计总投资98,075万元,拟使用超募资金金额50,800万元,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批次投入。

  ●风险提示:本次投资的新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如因宏观政策变化、市场环境变化、技术路线变化、研发成果不及预期、市场拓展未达目标等因素,可能出现项目实施顺延、变更、中止、项目效益不达预期等风险。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项目的议案》,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4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同意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17号),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8,285,715股,发行价格为29.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1,091.43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4,021.5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7,069.86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6月17日出具了《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283434_G03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47,069.8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243,890.72万元。

  2、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基于公司战略布局考虑,同意将新建大兆瓦风机整机生产线项目变更为郴州三一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并同意向新项目实施主体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三一重能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3、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7.31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7%。

  公司拟投资98,075万元开展“三一巴彦淖尔零碳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从提升风能发电机主机和叶片产能为出发点,结合公司现有资源状况,新建主机厂房、叶片厂房、油漆房,提升风力发电主机与叶片的产能,为市场提供满足新能源发电市场需求的风力发电设备,增强公司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创造良好效益,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公司在风电行业的领先地位。

  实施地点:内蒙古巴彦淖尔临河区,三一路以东,红治街以南,经十一路以西,融丰街以北

  实施方式:本项目结合公司现有资源状况,新建主机厂房、叶片厂房、油漆房。主机厂房建筑面积为19,677.82平方米,厂房北侧修建配套辅房。叶片厂房建筑面积为112,830.28平方米,厂房西侧修建配套辅房。叶片厂房主要工艺设备有模具自动监控系统集成、大面自动打磨、全自动拉挤线、橡皮泥自动成型设备

  建设期:在项目建设的进度安排中,计划建设周期8.5个月,冬歇期4个月,总建设周期12.5个月

  本项目总投资为98,07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92,89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184万元。

  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50,800万元用于本项目,其余所需资金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

  (1)风机产品相关技术研发是公司主要科技创新领域,也是风电行业的核心科技创新领域之一。本项目建设是三一(巴彦淖尔)风电装备有限公司根据国家和风电行业发展趋势及企业发展战略,利用巴彦淖尔风电产业园存量资产,新建主机厂房和叶片厂房,提升公司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先进水平的风电主机与叶片生产规模,填平补齐柔性生产线部分设备,解决生产瓶颈,提升产品质量,符合重点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的要求。本项目建设能够满足国家对风电行业高效、环保、节能要求,能有效利用内蒙古风电市场资源、扩大生产规模、提升产品质量,满足日益严格的安全和节能环保要求。通过项目的实施,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本项目本着节俭和技术升级的原则,选用成熟可靠、满足产品技术要求和生产效率的先进设备,在国产设备不能满足工艺要求情况下选用进口设备,建设先进的工艺和设备生产线,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业中领先,不仅能保证高品质产品质量,还具有适应多品种、柔性生产方式,使企业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赢得市场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3)投资主要用于先进生产设备购置以及必要的土建、公用配套设施改造,投资重点突出。

  (4)本项目可充分享用园区相关优惠政策,充分利用其优越的建设条件和基础设施,为当地经济发展及发展目标的实现做出积极的贡献,项目得到了各级管理部门和园区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

  (5)本项目总投资为98,07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92,891万元。财务分析表明项目:年营业收入429,204万元,净利润21,575万元,所得税前的财务内部收益率29.51%,盈亏平衡点58.38%。本项目在财务上是可行的。

  通过对本项目的市场预测、建设方案、投资估算和财务分析研究,可以认为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市场前景看好,建设规模适度,技术上是成熟、可靠的,经济效益好。

  测算本项目投资现金流量分析,项目投资所得税前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29.51%,财务净现值(ic=12%)为106,594万元;项目投资所得税后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3.20%,财务净现值(ic=12%)为65,602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均大于行业基准收益率和银行贷款利率,说明项目有较好的财务盈利能力,财务净现值均大于零,说明本项目在财务上是可以接受的。

  项目投资所得税前的投资回收期为4.57年(含建设期),所得税后的投资回收期为5.39年(含建设期),表明项目的投资能及时回收。

  测算项目静态评价指标分析,投资利润率为26.11%,投资利税率为47.67%。

  以上指标表明:本项目的投资利润率、投资利税率均高于同行业的平均指标,说明项目的经济效益较好。

  市场风险是项目遇到的重要风险之一。它的损失主要表现在项目产品销路不畅,原材料供应不足,以至产量和销售收入达不到预期目标。本项目的市场风险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市场供需实际情况与预测值发生偏离;二是项目产品市场竞争力发生重大变化;三是项目产品和主要原材料的实际价格与预测价格发生较大偏离。

  本项目市场风险主要是由于柴油机制造行业产能持续扩张,供需不平衡矛盾更加突出,卖方市场竞争的加剧将加大项目市场风险等。

  原料成本(主要是钢铁、铝材、辅料等)的价格波动给企业的经营带来一定风险。随着钢铁、铝材、辅料等价格的上升,产品销售价格也应随之上升,但销售价格在时间上相对滞后,因此将带来短期经营风险。

  项目采用技术的先进性、可靠性、适用性和可行性与预测方案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生产能力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增加,产品质量达不到预期要求。

  项目资金来源的可靠性、充足性和及时性不能保证,导致项目工期拖延甚至被迫终止;由于工程量预计不足或设备、材料价格上升导致投资增加。

  本项目投资规模较大,资金来源得不到保障会影响项目的开展,进而影响项目收益。若销售收入达不到预期目标,企业不能及时还款,则会增加企业债务费用。

  由于项目组织结构不当、管理机制不完善等因素,导致项目不能按期建成;未能制定有效的企业竞争策略,而导致在市场竞争中失败。

  由于政府在税收、金融、环保、产业政策等的政策调整,使税率、税种、利率、汇率、通货膨胀率发生变化,导致项目原定目标难以实现甚至无法实现。

  项目所在地社会条件、社会环境发生变化,给项目建设和运营带来损失。不到预期要求。

  募投项目的实施尚需办理验收等手续,同时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发展等多种因素影响,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

  (1)在市场风险防范方面,加大市场开发力度,确保目标市场份额;加强管理,保证产品质量,不断降低成本,使产品更有竞争力。利用公司的企业优势做好联合采购工作,将原料价格波动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降低原料价格风险。

  (2)在资金风险防范方面,做好与股东和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加强项目建设投资进度组织,保证各阶段的资金及时到位,以保证项目按计划完成,使预测的各项财务指标实现。

  (3)在其他风险防范方面做好项目前期基础资料收集工作,尽量细化设计任务书;对招标单位进行仔细调研、严格考察,选择好施工单位和设备供货商。

  由此可见,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预测前景广阔;项目工艺先进,新增设备选型符合国情,物料及能源供应均可保证,环保节能措施可靠;经济分析结果表明,项目财务指标良好,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负债偿还能力较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不会产生、激化社会矛盾。

  公司全资子公司三一(巴彦淖尔)风电装备有限公司为“三一巴彦淖尔零碳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进一步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效果,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50,800万元向三一(巴彦淖尔)风电装备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并全部计入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三一(巴彦淖尔)风电装备有限公司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三一(巴彦淖尔)风电装备有限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募集资金,并对项目实施单独建账核算,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新项目实施主体即全资子公司三一(巴彦淖尔)风电装备有限公司将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募集资金存放的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待增资款项到位后,将存放于三一(巴彦淖尔)风电装备有限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公司与三一(巴彦淖尔)风电装备有限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符合重点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本次超募资金将用于建设三一巴彦淖尔零碳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项目实施后将增强企业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创造良好效益,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公司在风电行业的领先地位,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效果明显,经济效益较好,将使公司的盈利能力及抗风险能力逐步提升,从而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同时,项目实施能够增强公司综合竞争优势,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项目的议案》,同时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明确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项目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竞争力,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项目的事项,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项目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增长,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项目的事项,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项目的事项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经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新项目符合募集资金重点投向科学技术创新领域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降低投资风险,避免造成资金和资源的浪费。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25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大伟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额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额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符合重点投向科学技术创新领域的要求,有利于降低投资风险,避免造成资金和资源的浪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现行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额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额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项目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竞争力,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项目的事项,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三一重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邮件方式登记,信函、邮件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线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线、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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