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经济网太原8月11日归纳报导 据最高检官网音讯,日前,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济师曹纪生(副厅级)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一案,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临汾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申述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曹纪生享有的诉讼权力,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定见。临汾市人民检察院申述指控:被告人曹纪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使用职务上的便当,或使用职权、位置构成的便当条件,为别人获取利益,不合法收受别人资产,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有公司工作人员,严峻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