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常委、董事,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范卫民等3人被检察机关别离提起公诉。
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常委、董事,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范卫民(副厅级)涉嫌受贿罪、贪污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一案,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临汾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临汾市人民检察院申述指控:被告人范卫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使用职务上的便当,为别人获取利益,不合法收受别人资产,数额特别巨大;套取公款,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有公司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严峻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杜美林(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临汾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临汾市人民检察院申述指控:被告人杜美林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使用职务上的便当,为别人获取利益,不合法收受别人资产,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济师曹纪生(副厅级)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一案,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临汾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临汾市人民检察院申述指控:被告人曹纪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使用职务上的便当,或使用职权、位置构成的便当条件,为别人获取利益,不合法收受别人资产,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有公司工作人员,严峻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追究其刑事责任。